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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公安“项目警长”护航高质量发展
新闻作者:(记者 姚璐晗 实习记者 郭妍茹)  发布时间:2023年05月19日  查看次数:  放大 缩小 默认

  东营公安“项目警长”护航高质量发展

  5月18日,“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”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,“项目警长”二十条措施护航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召开。记者从会上获悉,东营市公安局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全周期、全要素、全链条保护,立足工作实际,深入调查研究,广泛征求意见,研究出台了“项目警长”二十条措施,涵盖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、防范风险、安全监管、优化服务、健全机制等各方面职能。

  坚决打击涉项目黑恶犯罪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,重点打击影响项目建设的恶意阻工、寻衅滋事、聚众斗殴、强收“保护费”等涉黑涉恶犯罪,依法严打欺行霸市、暴力催讨债务、强迫交易等黑恶霸痞违法犯罪。

  精准打防经济金融犯罪。健全完善“1+7+N”警税联络工作机制,靠前防范重大涉税案件发生。严厉打击合同诈骗、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,严肃查处集资诈骗、票据诈骗、网络传销、高利转贷等影响投融资安全的违法犯罪,切实保障金融资本健康发展。

  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。探索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保护名录,实行重大项目知识产权保护“警务联络员”制度,严格案件受理快速响应机制,加大知识产权刑责保护力度,进一步激发企业项目主体创新创造活力。

  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。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网络安全保护,严打非法入侵重点企业信息系统、窃取项目登记信息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,严打网上恶意造谣、污蔑诋毁项目建设或项目经营者等违法犯罪。

  提升内部防范水平。指导重大项目落实内部安全防范主体责任,强化人防、物防、技防措施,加强安全保卫力量业务培训,扎实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。

  预警预防风险隐患。组织民警进项目、进企业,围绕用地、用工、资金、环境资源等重点领域,滚动排查重大项目、重点工程不稳定、不安全因素,及时报告党委、政府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化解处置工作,最大限度将风险隐患化解在初始阶段、萌芽状态。

  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充分发挥“警员+网格员+调解员+N”优势,主动会同有关部门、基层组织多元化解涉项目企业矛盾纠纷。

  加强项目周边秩序维护。深化“警种联动、警保联控、警民联防”,依托警务室、警务站等治安防控支点,发动企业职工、周边群众等群防群治力量,加强重大项目、重点园区及周边社会面常态化巡逻防控,及时开展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,为重大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。

  强化公共安全监管。牢固树立“隐患就是事故”的理念,聚焦化工企业、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,聚焦危爆物品、易制毒化学品存储、使用、流通等重点环节,强化危险品驻点监管机制,深入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,提前介入指导重大项目涉危涉爆物品公共安全监管,最大限度预防公共安全事故发生。

  健全案件快办机制。建立涉重大项目案件办理“绿色通道”,对涉及重大项目的案件集中力量快侦、快破、快追赃。对社会影响大、危害严重的案件,实行提级侦办、挂牌督办。

  规范执法行为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,健全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查机制,严格区分经济纠纷、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,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,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。

  筑牢普法宣传屏障。对省市重大项目、重点企业防范宣传做到“三个100%”,即针对项目员工特别是高管人员冒充司法人员进行诈骗的宣传防范100%,针对企业财务人员冒充企业老板进行诈骗的宣传防范100%,针对企业务工人员进行网购、网贷诈骗的宣传防范100%,不断提高重大项目企业和员工的识骗防骗能力。

  大力推行“综合查一次”执法监管。健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机制,深化“政企行”阳光执法监督平台应用,制定跨层级、跨部门检查清单,对同一监管对象组织联合检查、委托检查,实现“一次检查、全面体检”,着力为企业发展赋能,为营商环境助力。

  推动政务服务提档升级。坚持线上推行“一网通办”、线下推行“一窗通办”,升级完善“营·办好”微警务平台,上线电子无犯罪证明。

  推动招才引智提优进位。实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承诺制,取消申报居住登记书面材料,放宽申领条件,精简申领材料,全面推行居住证当场制发、一次办好。符合东营“优才卡”认定条件的人员享受“泰山学者”等省级人才服务内容和标准,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家属居留证件办结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,全力为重大项目中外人员出境入境和停留居留提供便利服务。

  推动行政审批提质增效。公章刻制备案全程网办,重大项目企业刻制公章立等可取。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实现当天办结。

  推动交通物流提速赋能。开辟重大项目工程车辆快批快办“绿色通道”,有紧急运输需求的,提供“点对点”全程交通保障。放宽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,在中心城区范围内,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全天不限行;中型以上货车(危险货物运输车、工程运输车除外)通行时间放宽至9个小时,最大限度满足城市配送货车通行需求。

  建立分级联系机制。落实领导干部、警种部门、辖区派出所包靠责任,畅通警企服务热线联络渠道,常态化开展走访交流,对接发展所需,提供精准服务,协调解决问题。

  严格正面负面清单。坚持“有求必应、无事不扰”,严格落实“亲清”警企关系正负面清单,推动警企交往亲而有度、清而有为。对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查纠整改、追责问责。

  完善常态监督制度。健全重大项目企业家监督员机制,开展涉重大项目企业满意度评估,不断推动公安工作改进提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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